什么是恶意骗取贷款

一、什么是恶意骗取贷款

不法分子骗贷是恶劣违法行为,通过欺诈手段让金融机构放贷。表现为提交假材料,获贷后违反约定,这给国家社会带来损失,威胁金融体系。刑法规定蓄意骗贷且数额较大将判刑罚款,数额巨大等情节更严重刑罚更重。如编造理由、用假合同等骗贷,会依不同情况惩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什么是骗取贷款罪的构成要件

骗取贷款罪的构成要件如下: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仍积极为之。客体是国家对贷款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欺骗手段”通常包括虚构贷款用途、提供虚假担保等。若欺骗行为使金融机构产生错误认识并发放贷款,且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一般为100万元以上),则构成骗取贷款罪。若同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则可能构成贷款诈骗罪,二者在司法实践中需准确区分。

三、如何认定恶意骗取贷款的行为

恶意骗取贷款行为的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首先,从主观故意来看,借款人需明知自己无偿还能力或无真实贷款用途而仍申请贷款,具有骗取的故意。其次,在行为表现上,可能存在提供虚假贷款资料,如虚构收入、资产等情况,以误导贷款机构作出贷款决策;或者贷款后擅自改变贷款用途,将贷款用于高风险或非法活动等。再者,还款能力方面,在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明显无还款意愿或无实际还款能力,且拒绝与贷款机构沟通协商还款事宜。若以上情况同时存在,且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通常可认定为恶意骗取贷款行为,贷款机构有权采取法律措施追讨贷款及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恶意骗取贷款是指借款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欺诈手段,从金融机构获取贷款的行为。

恶意骗取贷款通常表现为提供虚假的贷款材料,如伪造财务报表、虚构抵押物、编造虚假的贷款用途等,以误导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并且在获取贷款后没有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或者根本没有还款的意愿和能力。

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金融秩序和信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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